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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舞舞蹈评判准则
作者:lpm国标舞…    文章来源:新浪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6 【字体:

    1、基本规则

(1)       评判工作自选手进入比赛位置时开始,只有当音乐停止时方可结束。在整个舞蹈表演过程中,评判必须不断地给选手打分并在必要时修正分数。

(2)       如果音乐没有结束而选手停止表演,则其该项舞蹈的分数列最后一位。如果在决赛中发生这种情况,处理同上。

(3)       裁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选手的特定舞种的表演进行单独评判。考虑任何其他因素,诸如选手的名气、以往的表现或在其他舞种中的表现。都是不允许的。

(4)       裁判无须向选手解释评分结果。在比赛过程中或两轮比赛之间,不允许和裁判讨论参赛选手或其他们的表现。

(5)       对于所有舞种,选手的时值和基本节奏是裁判打分的首要因素。因此,如果选手重复犯此错误,那么其该项舞蹈的分数列最后一位。

2、评判项目

(1)        时值和基本节奏。

裁判必须确定选手是否按时值和基本节奏进行表演。时值是每一步的时间正好与音乐合拍。基本节奏是指舞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且保持舞步之间正确的舞步关系。

选手的时值和基本节奏错误时,其该项舞蹈的所有分数应该是最低的。这种错误不能通过其在评判规则第五项的良好表现出来弥补。

(2)        身体线条

身体线条是指两位选手作为一个整体,在运动中身体各部位构成的整体效果,应表现出优美的姿态。这包括:

手臂线条

背部线条

肩部线条

跨步线条(骨盆姿势)

腿部线条

颈部和头部线条

左侧和右侧线条

(3)        整体动作

裁判必须确定选手是否正确掌握该舞蹈的风格特点,并且评估选手动作的起伏、倾斜和平衡。在控制和平衡掌握良好的情况下,动作幅度越大得分越高。

在拉丁舞中,必须评估每种舞蹈典型的跨步动作。

(4)        节奏表现力

裁判必须评估选手的节奏表现力。这揭示出选手对舞蹈节奏的感受、理解与适应能力和在舞蹈中对音乐的理解与表现。但若表现与节奏不合,也应按违反第一项处理,

(5)        步伐与技巧

裁判必须评估选手正确表现舞步的脚法,如每一步足着点是脚掌、脚趾和脚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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