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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 (一)参赛代表队所有人员的差旅、膳宿费用自理。选手可自行联系下列宾馆、招待所: 1、四川宾馆(三星级):有标双、商务及高级行政房等多种选择。
地址:深圳市红荔路2001号; 电话:0755-8367 3173, 传真:0755-8367 3497; 2、上林苑酒店(准三星):标双、豪双180元/天;加床80元/天/张;地址:深圳市八卦二路106号;电话:0755-8226 2082,传真:0755-8226 3161;联系人:毛红霞(手机:13714314598) 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招待所:标双140元/天;地址:深圳市笋岗西路长城大厦1号楼B2座;电话:0755-8336 8767、8336 8848 4、信阳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招待所:双人房80-100元/天;标双(带卫生间)150元/天;地址:深圳市笋岗西路长城大厦1号楼C座;电话:0755-8336 8755 5、核电招待所:标双130元/天;豪双150元/天;三人间180元/天;地址:深圳市笋岗西路长城大厦1号楼A座;电话:0755-8320 4032 、8332 0468 以上三间招待所均位于深圳市体育馆对面,多路公交车经过,体育馆站下。 (二)开幕式将在2008年11月7日19时30分举行。 当晚主体赛事为“2008年CDSF体育舞蹈大奖赛总决赛”。参加选手为2008年度3个分站赛最好成绩积分总分职业前6名和A组前12名选手。 (三)若有历届职业A组前6名的选手,在此届比赛要求举行退役仪式的,请提前与组委会联系。 (四)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权及衍生作品的版权、著作权归本次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本次赛事进行录像并制作光盘等宣传品发行、出售。 (五)参加有年龄和资格限制组别的选手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参加业余组别的在校青少年选手需携带学生证原件以及技术等级证书或注册证以甄别资格。所有参赛人员请携带一寸照片1张以备制作参赛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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